我國(guo)標準中對不鏽鋼管標誌、噴碼及(ji)包裝有以下要求規範:


一、標誌


 1. 標誌應醒目、牢固,字跡應清晰、規範、不易褪色。


 2. 標誌應至(zhi)少包括(kuo)如下內容:製造廠名(ming)稱(chen)或商標、產品標準號、鋼的牌號、產品規格及(ji)可追(zhui)蹤(zong)性(xing)識別號碼。對於精加工程(cheng)度高的不鏽鋼管,可以增加主要性(xing)能(nen)指標和尺寸精度級別等內容。


 3. 標誌可采用噴印、蓋印、滾印、打印、粘貼印記或貼(掛)標簽、吊牌等方法,供方可選擇(ze)一種或多種標誌方法。


 4. 不鏽鋼管表麵所用標記漆或墨水(shui)不得含(han)有任(ren)何(he)有害的金屬或金屬鹽,如鋅、鉛或銅。


 5. 外徑不小於36mm的鋼管應在距(ju)鋼管一端端頭不小於200mm處開始,按3)條所述(shu)標誌方法逐根進行標誌。外徑小於36mm的鋼管可不逐根標誌。


 6. 低壓流(liu)體輸送用焊接不鏽鋼管和鍍鋅焊接鋼管、電線套管、一般用途的電焊鋼管、異型斷麵焊接鋼管、複(fu)雜(za)斷麵的異型無(wu)縫鋼管,可不逐根標誌。


 7. 合金鋼鋼管標誌應在鋼的牌號後印有爐號、批號。


 8. 地質、石(shi)油用鋼管的管接頭,應有鋼的牌號(鋼級)標誌。


 9. 車左螺紋的帶螺紋鋼管,應在標準號後印有“左”字或使用英文字母“L”。


10. 成捆包裝的每捆鋼管應貼(掛)不少於2個的標簽或吊牌,每根鋼管上有標記的可貼(掛)1個標簽或吊牌。標簽或吊牌上應至(zhi)少包括(kuo)以下內容:製造廠名(ming)稱(chen)或商標、產品標準號、鋼的牌號、產品規格、爐號(產品標準未規定化學(xue)成分者除外)、批號、重量(或根數)和製造日期。


11. 容器包裝的鋼管及(ji)管接頭,在容器內應附1個標簽或吊牌。在容器外端麵上,也應貼(掛)1個標簽或吊牌。標簽或吊牌上的內容見(jian)10)條。


二、包裝


 1. 包裝應能(nen)避免不鏽鋼管在正常(chang)裝卸(xie)、運輸和貯存(cun)中鬆(song)散和受損。


 2. 需方對不鏽鋼管的包裝材料和包裝方式有特(te)殊要求的應在合同中注明;若未注明,包裝材料和包裝方式由供方選擇(ze)。


 3. 鋼管產品的分類按GB/T15574的規定。


 4. 包裝材料應符(fu)合有關標準的規定。標準中沒有包括(kuo)的或沒有具體規定的材料,其(qi)質量應當(dang)與預定的用途相適(shi)應。包裝材料可根據技(ji)術(shu)和經(jing)濟的發展而改變。


 5. 成捆鋼管應采用捆紮材料捆紮牢固。捆紮材料可以是鋼帶、鋼絲或非金屬柔(rou)性(xing)材料等。


 6. 根據需方要求,為保護不鏽鋼管不受損壞(huai)和捆紮材料不被(bei)斷,可在鋼管與鋼管間、鋼管與捆紮材料間使用保護材料。保護材料可以是木材、金屬、纖維板、塑料或其(qi)他適(shi)宜的材料。


 7. 根據需方要求,不鏽鋼管內表麵有清潔要求時,包裝可用防護包裝材料。常(chang)用的防護包裝材料有牛皮紙、氣相防鏽紙、防油紙、塑料薄(bo)膜(mo)或在鋼管兩端加蓋塑料封帽(mao)。外徑大於426mm的鋼管沒有封帽(mao)時,可用麻袋布或塑料布封口包裝管端兩頭。


 8. 根據需方要求,鋼管表麵可塗保護層。保護塗層應是耐蝕性(xing)材料,必要時應考慮到塗敷(fu)方法、塗層厚度,且容易去除。推薦使用表2-1中的保護塗層材料。若需方未在合同中注明,保護塗層材料由供方選擇(ze)。


表 1.jpg


 9. 不鏽鋼管一般采用捆紮成捆包裝交貨。每捆應是同一批號(產品標準允許並批者除外)的鋼管。拋光鋼管、高精度鋼管和冷拔(軋)不鏽鋼管每捆質量應不超過2500kg,其(qi)餘鋼管每捆質量不應超過5000kg.經(jing)供需雙方協議(yi),並在合同中注明,每捆鋼管的質量可采用其(qi)他規定。


10. 不鏽鋼管捆紮包裝件的型式,如圖2-1、圖2-2、圖2-3和圖2-4所示。捆紮部位應為距(ju)鋼管兩端端部300~500mm起,均勻分布各(ge)道(dao)次。經(jing)供需雙方協商,也可采用其(qi)他捆紮包裝件的型式。


图 1.jpg

表 2.jpg


11. 每捆不鏽鋼管的捆紮道(dao)數見(jian)表 2-2 。


12. 外徑大於159mm的鋼管或截麵周長大於500mm的異型鋼管,可散裝交貨。鋼絲捆紮時,每道(dao)次應最少擰成兩股,並根據不鏽鋼管外徑和每捆鋼管質量的增加而增加每道(dao)次鋼絲股數。


13. 成捆不鏽鋼管的一端應放置(zhi)平齊。


14. 定尺長度(或倍尺長度)交貨的鋼管,其(qi)搭配交貨的非定尺(或非倍尺)長度鋼管,應單獨捆紮包裝。短尺鋼管應單獨捆紮包裝交貨。


15. 管端帶螺紋的鋼管應擰有螺紋保護器。公稱(chen)直(zhi)徑小於65mm的帶螺紋低壓流(liu)體輸送用焊接鋼管,可不擰螺紋保護器。根據需方要求,並在合同中注明,帶螺紋的鋼管一端可擰有管接頭。帶螺紋的鋼管及(ji)其(qi)管接頭的螺紋和加工表麵,應塗螺紋脂、防鏽油或其(qi)他防鏽劑。


16. 管端開坡口的鋼管,根據需方要求,鋼管兩端可加管端保護器。


17. 不鏽鋼管應采用以下包裝方式:


  ①. 壁厚與外徑之(zhi)比(bi)小於3%的不鏽鋼薄(bo)壁鋼管捆紮應采用圖2-3所示型式,或用容器包裝;大口徑不鏽鋼管應在其(qi)兩端加上撐(cheng)物,以避免運輸、裝卸(xie)過程(cheng)中發生變形(xing)。


  ②. 不鏽鋼拋光管捆紮前應逐根用塑料薄(bo)膜(mo)包裹;冷拔或冷軋不鏽鋼管捆紮前應用不少於兩層的麻袋布、編織帶或塑料布緊密包裹。不鏽鋼管與鋼帶或鋼絲之(zhi)間應有保護材料。


  ③. 其(qi)他不鏽鋼管依據品種、最後一道(dao)工序(xu)、尺寸和運輸方法的不同而采用適(shi)宜的包裝方式。


 18. 拋光鋼管、精密鋼管捆紮前內外表麵應塗防鏽油或其(qi)他防鏽劑,並用防潮紙麻袋布(或編織帶、塑料布)依次包裹。


 19. 經(jing)供需雙方協商並在合同中注明,壁厚不大於1.5mm的冷拔或冷軋無(wu)縫鋼管、厚不大於1mm的電焊鋼管、經(jing)表麵拋光的熱軋不鏽鋼管、表麵粗糙度Ra不大於3.2μm的精密鋼管,可用堅(jian)固的容器(例(li)如鐵箱和木箱)包裝。


 20. 包裝後的容器可裝鋼管質量見(jian)表2-3.經(jing)供需雙方協商,每個容器的可裝鋼管質量可加大。


 21. 鋼管裝人容器時,容器內壁應墊上油氈(zhan)紙、塑料布或其(qi)他防潮材料。對外表麵有要求的鋼管不允許鬆(song)散在容器內,應用捆紮材料將鋼管捆紮在一起,以防在吊裝和運輸過程(cheng)中鋼管在容器內碰(peng)撞、摩(mo)擦而造成其(qi)外表麵受損。容器外部應用鋼帶、雙股鋼絲或其(qi)他方法捆紮擰緊。


 22. 管接頭單獨發貨應裝入容器。每個容器的最大的質量為250kg。